1、負責人事考核、考查工作。建立人事檔案資料庫,規(guī)范人才培養(yǎng)、考查選拔工作程序,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證、考核、考查的選拔工作;
2、編制年、離、月度勞動力平衡計劃和工資計劃。抓好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安排;
3、制定勞動人事統(tǒng)計工作制度。建立健全人事勞資統(tǒng)計核算標準,定期編制勞資人事等有關的統(tǒng)計報表;定期編寫上報年、季、月度勞資、人事綜合或專題統(tǒng)計報告;
4、負責做好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工作。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勞動紀律執(zhí)行情況,及時考核,負責辦理考勤、獎懲、差假、調動等管理工作;
5、嚴格遵守"勞動法"及地方政府勞動用工政策和公司勞動管理制度,負責招聘、錄用、辭退工作,組織簽訂勞動合同,依法對員工實施管理;
負責核定各崗位工資標準。做好勞動工資統(tǒng)計工作,負責對日常工資、加班工資的報批和審核工作,辦理考勤、獎懲、差假、調動等工作;
6、負責對員工勞動保護用品定額和計劃管理工作;
7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。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,提出處理意見;
8、負責編制培訓大綱,抓好員工培訓工作。在抓員工基礎普及教育的同時,逐步推行崗前培訓與技能、業(yè)務的專業(yè)知識培訓,專業(yè)技術知識與綜合管理知識相結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訓模式及體系;
9認真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。